會長文章

特區政府提請人大釋法 突顯維護國家安全最高原則

  律政司反對黎智英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就其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的案件抗辯,終審法院拒絕批出上訴許可。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晚表示,將向中央政府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國安法,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可否處理國安案件。全國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香港中華文化總會會長高敬德表示,在這宗事關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重大案件當中,容許海外律師參與,與國安法立法原意相悖。李家超特首向中央建議提請人大釋法,是及時必要之舉,突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對於一切潛在的國家安全風險,中央必定會採取行動防患未然。

  高敬德表示,黎智英及其團夥在2019年「修例風波」中的惡行,嚴重破壞香港繁榮穩定,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香港社會各界一直期待一干人等接受法律制裁。終審法院竟作出批准海外律師代表黎智英抗辯的決定,忽略了海外律師的潛在利益衝突,與國安法要求特區各機關防範制止危害國安行為活動相違背,亦與民意有相當落差。

  高敬德指出,在現行的制度下,香港未能排除海外律師的利益衝突,亦未能確保其不受外力干預操控,更未能確保其會遵從保密規定。李家超特首根據中央政府指令及時提交報告,並建議中央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國安法,對香港潛在國家安全風險和漏洞及時作出處理,充分體現出作為香港特區「當家人」和「第一責任人」的擔當。

  高敬德說,在處理律政司上訴許可期間,有人提出所謂「國際司法標準」來約束香港國安法的適用和執行,無視國安法權威性及凌駕性。倘在處理國安案件當中,簡單採納這些「國際認可」的「標準」,將會突破維護國家安全的底線,犧牲香港繁榮穩定。

(本文刊登於2022年11月28日香港文匯網。)
香港文匯網 https://www.wenweipo.com/a/202211/28/AP6384d918e4b0e80f811749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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